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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概况

 

第一章 总 则

  1. 为进一步指导和训练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大学生的综合应用实践技能,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创新精神,强化创业意识;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创客中心(以下简称创客中心)。为保证创客中心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创客中心是土木建筑工程学院负责指导和管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组织机构。为本院学生开展各种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搭建学习与交流的平台,提供政策保障和条件支持,并负责计划组织、过程监督与考核管理的工作。

  3. 创客中心依托学校、学院和本院中心实验室,设置创客共享空间,鼓励和引导学生开展跨专业、跨学科的团队合作和技术协作,保障和支持学生开展创新创业的实践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4. 成立创客中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班子和创客中心管理委员会组成,负责指导创客中心的规划、建设、发展工作;同时设立创客中心学生主管委员会,参与辅助日常管理等事务。

  5. 创客中心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由学院创客中心办公室和各系部、室创新创业教育负责人组成。

  6. 创客中心学生主管委员会(以下简称学管会)由学生组成,从学院全日制本科生中择优选拔。

      

    第三章 主要职能

  7.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统筹和规划创客中心工作,制定和审议考核办法,研讨和仲裁特别事项。

  8. 管委会的主要职能:负责创客中心的发展建设与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教学活动;举办讲座和培训,邀请或聘请创业导师、校内外专家、企业家为团队提供指导;对本院学生的创新学分进行认定;完成学校及创新创业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9. 学管会辅助创客中心委员会开展创新创业项目的规划、建设和日常管理,主要职能详见《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创客中心学生主管委员会管理办法》。

      

    第四章 项目申请与管理

  10. 创客中心采用项目式运行管理,项目包括四个类别:学科竞赛类、大创实践类、技能测评类和创新创业类。

  11. 项目来源包括:学院认定或发布的项目;结合学院科研教研工作或地方社会行业需求,设立的产教融合项目;学生团队或个人申报立项的自主命题项目;④教师申报立项的教研科研项目。

  12. 项目需提前向创客中心申请进行备案,见附件1《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创客中心项目申请表》。项目进展周期内,每位学生在每个类别中限主持1个项目,参与2个项目(包括主持的项目);每位教师在每个类别中限第一指导2个项目。

  13. 创客中心根据项目负责人申请和实际情况,为项目提供场地以及相关实验和办公条件等基本设施。项目进展过程中,由创客中心监督与管理。项目结束,需归还创客中心配置的工具、设备等其他物品。

  14. 个人或团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创客中心将停止为其提供资源:不制定和提交有效项目计划;不按时完成项目进度汇报;项目中期检查不合格;结题验收不合格;违反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和其他法律法规;⑥严重影响创客中心内的秩序;⑦其它必须退出创客中心的情况。

  15. 项目管理方法详见《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创客中心学科竞赛项目管理办法(2022)》、《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创客中心大创实践项目管理办法(2022)》、《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创客中心技能测评项目管理办法(2022)》和《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创客中心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2022)》。

      

      

    第五章 附 则

  16. 本办法及未尽事宜由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创客中心负责解释。

  17.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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