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学院建筑模型制作及研究协会章程
作者: 发布时间: 2014-02-28 浏览次数: 3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常州工学院建筑模型制作及研究协会是应广大模型爱好者的强烈要求,以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和提高动手能力以及科学创新能力为目的,本着入社自愿,服务大家的原则而成立。
第二条  社团宗旨:本着丰富校园文化,理论联系实际,充分展现教院青年奋发有为,大胆创新的原则,团结和培养一批勤于思考、勇于实践、百折不挠的科技爱好者,为教院的校园文化建设增添一份靓丽的风景!
第三条  本社团提倡科学严谨的探索精神,促进团队的合作与交流,进一步增强大家对一些先进科技和模型的了解。
第四条  本社团受土木建筑工程学院领导,严格遵守学院社团活动的有关规章制度,并在以后的工作中与院有关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
第二章  细则
第五条   社团内部机构设置
1. 协会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及责任负责制。会员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社团服从校社团联合会。
2. 本社团下设:社长、副社长、宣组部、财务部等部门,还会聘请一些专业人士担任本社团的名誉社长、指导老师以及顾问。
3.社团日常工作由社团主要成员决定,社员需参加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
4. 宣组部主要负责日后活动的组织宣传工作,要本着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为社团的发展做出贡献。
5. 财务部主要负责社团经费的管理,要做到账目清楚,支出有据,不得公款私用。定期向有关部门提交财务报表。
第六条   日常管理制度
1.如有活动社团主要成员将通知本社团会员进行参加
2.会员l年不参加本团体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七条   活动安排
1.本社团本着为会员着想的方针,通过一些专业人员的指导使会员掌握一些基本模型的制作与组装,并逐步使其了解一些复杂模型的制作原理。
2.为进一步增强同学们对模型的爱好。本社团将定期举行模型制作比赛或组织会员观看相关影片等活动。
第八条  会员权利和义务
会员的权利
1.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享有施展自身才华的权利。
3.享有对本社团工作监督、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4.享有接受培训的权利。
5.享有接受批评和奖励的权利。
6.享有优先参加本社团举办的各种活动和取得有关资料的权利。
7.会员退入会自由。
会员的义务
1.严格遵守社团章程,自觉地维护本社团形象和荣誉。
2. 执行社团决议,服从安排,并有积极参加活动。
3. 关心本社团工作,会员间互帮互助共同进步。
第九条   奖罚制度
1. 本社团将对一些表现优秀或对社团作出重大贡献的会员给与表彰和奖励。
2. 会员如有不履行本协会义务或损害本协会形象与名誉的,协会将对其进行批评和教育,经教育后仍不知悔改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十条   纳新制度
凡是有我校正式学籍,承认本协会章程的学生,均可自愿报名,经本协会审核后注册成为本协会会员,会员毕业或离校后,会籍自行取消。
第十一条  社团负责人的产生程序
本协会会长,由指导老师及社团成员共同推选,并经学院及质量检测所相关领导审核后产生,其负责本社团的一切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经费使用
1.社团建立台帐,并由社团内有关部门监管。
2.社团经费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向有关负责老师申请,并由院长审核签字后得以报销。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常州工学院建筑模型制作及研究协会
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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