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常州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常工政〔2025〕82号)及校教〔2026〕16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 长:李书进、吕莹璐
副组长:傅睿、曹其、丁川
小组成员:高星、薛垲、刘志恒、赵军、李鹏波
秘 书:苏琳
二、转专业实施办法
1.转入和转出比例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按照满编建筑学30人/班,其他专业40人/班且不新增班级的原则确定各专业转入名额,学院总体控制;各专业转出学生比例不设上限。
2.转入和转出条件
(1)凡符合学校转专业政策规定的学生,均可在第十三周周一(11月23日)至周五(11月27日)向原专业所在学院提出转出申请,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需按规定提交材料。
(2)转入条件及程序:
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除满足《常州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要求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① 高考选考科目为物理。
② 身体条件符合接收专业招生要求(建筑学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程序与材料: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实施,学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 《常州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一式三份)。
② 进入申请转入专业就读的学习和研究计划书(2000字以上)。
③ 申请建筑学专业的学生需提供辨色力检查报告。
三、选拔考核与日程安排
1. 制定转专业接收计划:第九周周五(10月30日)前,根据学院教学资源、毕业生就业等情况拟定各专业接收计划,报教务处审定后由学校于第十周向全校公布。
2. 审核转出申请材料:第十四周周五(12月4日)前,完成对本学院申请转出学生的材料审核工作,并报送教务处。
3. 选拔考核与录取:
(1)考核方式与成绩构成
l 申请转入一年级:考核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复试由我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采用综合面试形式,重点考察学生的专业兴趣、学习潜力、逻辑思维、知识结构及相关学科基础(如数理、美术基础等)。总成绩 = 初试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
l 申请转入二年级及以上:免于初试,直接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总成绩 = 复试成绩。
(2)录取原则
l 志愿优先:各专业根据接收计划名额,对填报该专业为第一志愿的申请者,依据其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l 第二志愿录取: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若申请者未被第一志愿专业录取,且其在《审批表》上填报的第二志愿专业尚有剩余名额,则该申请者将自动进入第二志愿专业的候补队列。学院将对所有进入该队列的申请者,依据其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统一排序,择优补录,直至该专业名额录满为止。
(3)时间与地点安排
l 初试:暂定于第十七周周三(12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以教务处后续通知为准。
l 复试:暂定于第十九周周一(1月4日),地点为天枢楼、天璇楼,具体考场安排由我院另行通知。
4. 结果上报:第十九周周三(1月6日)前,学院召开转专业工作小组及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完成相关材料的整理与报送工作。
四、其他说明
1. 请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密切关注学院网站通知,未按时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 本实施方案如有与学校最新文件冲突之处,以学校文件为准。
3. 根据学校通知,退役后重新报到入学的一年级学生申请转专业,可不参加教务处组织的初试,直接进入我院组织的复试。各专业接收此类学生的名额不占已公布的接收计划数。
4. 成功转入我院的学生,其已修课程的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将由我院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负责审核与认定。
5. 经学校公示并发文批准转专业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教学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
6. 根据学校规定,对于未被录取的申请者,其所有申请材料由我院负责存档备查。
五、联系方式
如对本方案或复试环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教学秘书苏老师,联系电话:0519-88510396。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