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订要求
为确保教育质量和教学秩序,保持教学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原则上2025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需符合《常州工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24 版)制订工作的原则意见》(常工政〔2024〕41 号)文件要求。若有调整,学院应提交关于调整的报告和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
二、进程安排
2025年4月30日前,制订的培养方案(二级学院院长签字)、调整报告和会议纪要报送交教务处教务科。
2025年5月15日前,教务处组织形式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给各二级学院。
2025年5月31日前,各二级学院向教务处提交形式规范的培养方案电子稿及纸质稿(院长签字)一份。
2025年6月30日前,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完成与培养方案相配套的课程教学大纲及课程简介的编写,并将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简介等教学文件与资料在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网站发布。
2025年8月30日前,教务处完成全校2025级培养方案的编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