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对象
2024年申报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含艺术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考核流程
1.个人申请
2023年9月15日前,教师填写“教学质量考核申请表”(附件1)或“教学质量延期考核申请表”( 附件2),并报送申报学科所在二级学院。
2.审核批准
2023年9月22日前,二级学院审核教师提交的“教学质量考核申请表”“教学质量延期考核申请表”并签署意见,会同“教学质量考核申请汇总表”(附件3)一并报送教学质量管理处审核。
3.实施考核
2023年12月31日前,教学质量管理处组织校级督导、同行专家等,完成对考核对象相关项目的考核。
三、特别说明
逾期不受: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教学质量考核申请,逾期不再接收2024年教学质量考核申请。
两年有效:2022年已申请并进行教学质量考核的教师,其考核结果(可向教学质量管理处咨询)2024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仍然有效。若个人需要,也可重新申请教学质量考核。
延期申请:因赴国(境)外研修等原因,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不能参加教学质量考核的教师,须由本人填写“教学质量延期考核申请表”(附件2),经由二级学院审核,并经人事处审批同意,教学质量管理处在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进行教学质量考核。
四、报送方式
2023年9月22日17:00前,二级学院将“教学质量考核申请表”“教学质量延期考核申请表”和“教学质量考核申请汇总表”报送教学质量管理处教学评估科(行政管理中心313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pgzx@oa.czu.cn。
联系人:费贤举 联系电话:88510173(6173)
附件1 教学质量考核申请表.doc
附件2 教学质量延期考核申请表.doc
附件3 教学质量考核申请汇总表.xls
校园网链接: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