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常州工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教学工作梳理

 

【2023-04-07】校级教学能力比赛详细通知

发布者: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24-03-06浏览次数:13

【1】2023年校教师讲课比赛

一、参赛对象

  1. 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教师、本年度申报职称评审的教师必须参加预赛。如上述教师近两年曾获校级讲课比赛一、二等奖或国家级、省级讲课比赛三等奖以上奖项,可不再参加本次校级比赛。

  2. 其他教师可自愿参加预赛,年龄、职称不限。

二、比赛组织、时间、形式

(一)学院预赛(2023年4月7日-5月6日)

  1. 参赛教师选取一堂课(45分钟)的教学内容进行教学方案设计并提交教学设计方案

  2.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进行预赛

  3. 我院有4个决赛推荐名额(3+1)(学院核定名额+2022年校教师讲课决赛一等奖增加名额)。

(二)学校决赛(2023年5月8日-5月28日)

学校决赛由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和学生评教三个环节组成,

  1. 材料评审(2023年5月8日- 5月14日)

    • 对教学设计方案进行评审

    • 成绩占比30%

  2. 现场评审(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28日)

    • 具体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 以“说课+现场教学+答辩”形式进行现场教学展示

    • 成绩占比60%

  3. 学生评教

    • 根据教师近三年的学生评教得分计算出平均分

    • 成绩占比10%

三、材料要求

  1. 提交预赛成绩汇总表+讲课教案

  2. 提交现场教学展示相关PPT

    • 现场评审前一周内(时间另行通知)

    • 发送至jsfz@oa.czu.cn

    • 以“抽签号+姓名+课程名称”命名

四、奖项设置和奖励

  1. 决赛根据每个组别总成绩排名,设一等、二等、三等奖若干名。

  2. 奖励标准按照《常州工学院重要教学(教研)业绩评价实施办法(2022版)》文件执行。



【2】第二届校课程思政专项教学比赛

一、指导思想和参赛要求

(一)指导思想

  •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坚持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相统一、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相统一,充分发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深入挖掘课程德育内涵,推动教师承担起课程思政主体责任,做好课程育人教学设计、创新教育教学方式方法,充分发挥专业课程的育人功能,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

(二)参赛要求

  1. 依据课程特点,找准“课程思政”切入点,精心准备“课程思政”教学设计,重点关注专业知识与育人元素的融合。

  2. 教学内容中能自然融入家国情怀、法治意识、社会责任、科学精神、人文情怀、仁爱之心等思政元素,激发学生在认知、情感和行为等方面的认同。

  3. 教学过程突出学生主体,教学方式方法灵活多样,注重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应用,学生易于接受,教学效果好。

二、参赛对象和推荐名额

  1. 参赛对象。

    • 承担非思政课程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2. 推荐名额。

    •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推荐1名教师参赛。

    • 承担校课程思政项目结题获“优秀”者可直接推荐,不占学院指标。

三、比赛组织、时间、形式

(一)学院预赛(2023年4月7日-5月6日)

  1. 各参赛教师根据《“课程思政”教学设计编制说明》,选取一堂课(45分钟)进行“课程思政”教学方案设计。

  2.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进行预赛

(二)学校决赛(2023年5月8日-5月28日)

学校决赛由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两个阶段:

  1. 材料评审(2023年5月8日- 5月14日)

    • 对“课程思政”教学设计方案进行评审

    • 成绩占比40%

  2. 现场评审(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28日)

    • 具体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 以“说课+现场教学+答辩”形式进行现场教学展示

    • 成绩占比60%

      • 说课(5分钟):表述教学方案设计及教学过程,重点突出“课程思政”的相关内容和实施路径。

      • 现场教学(10分钟):综合展示“课程思政”的思路、方法和效果;可自行携带教学工具,可自带10-15名学生。

      • 答辩(5分钟):评委提1-2个问题,参赛教师做解答。

四、材料要求

  1. 提交预赛成绩汇总表+讲课教案

  2. 提交现场教学展示相关PPT

    • 现场评审前一周内(时间另行通知)

    • 发送至jsfz@oa.czu.cn

    • 以“抽签号+姓名+课程名称”命名

五、奖项设置和奖励

  1. 决赛一等奖占参赛人数的10%,二等奖20%,三等奖30%。

  2. 奖励标准按照《常州工学院重要教学(教研)业绩评价实施办法(2022版)》文件执行。


 
 
 
Copyright©常州工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辽河路666号(213032)
 
电话:0519-85217553
 
 
手机扫码访问